ENGLISH | 加入收藏


电话:18396886155
  • 首 页
  • 关于我们
    • 公司简介
    • 董事长致辞
    • 关联企业
    • 文化理念
    • 企业文化
    • 公司荣誉
    • 资质证书
  • 新闻资讯
    • 公司新闻
    • 行业新闻
    • 技术文摘
    • 设计中心
  • 系统与服务
    • 钢构主结构系统
    • 钢构次结构系统
    • 钢构多层结构系统
    • 钢结构屋面系统
    • 钢结构墙面系统
    • 钢结构门窗系统
    • 钢结构采光系统
    • 钢结构通风系统
    • 钢结构加工服务
  • 精品工程
    • 精品工程
  • 生产与研发
    • 研发实力
    • 生产加工
    • 施工保障
    • 品质保证
    • 质量体系
  • 人力资源
    • 人才理念
    • 用人之道
    • 员工福利
    • 招聘渠道
    • 人才招聘
  • 联系我们
    • 联系我们
    • 在线留言
新闻资讯
  • 公司新闻
  • 行业新闻
  • 技术文摘
  • 设计中心
行业新闻
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 > 行业新闻 > 关于印发《山东省装配式住宅建筑全装修技术要求(试行)》的通知
关于印发《山东省装配式住宅建筑全装修技术要求(试行)》的通知

关于印发《山东省装配式住宅建筑全装修技术要求(试行)》的通知

鲁建节科字〔2018〕20号

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(城乡建委)、房管局,各有关单位:

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《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〔2016〕71号文件 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》(鲁政办〔2016〕28号)等文件要求,明确装配式住宅建筑全装修实施要求,推动我省装配式建筑健康发展,结合我省实际,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制定了《山东省装配式住宅建筑全装修技术要求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技术要求》)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《技术要求》是参照国家、省有关标准规范,研究确定的装配式住宅建筑交付时应达到的基本要求。实施装配式建造的住宅项目,在设计、施工等环节落实《技术要求》的,视为符合《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》(GB/T51129-2017)相关规定,可计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下达的年度装配式建筑推广任务。

二、各地有关部门、单位要大力宣传实施装配式住宅全装修的重要意义,提高公众的认知、认可度,倡导绿色消费理念。对《技术要求》及相关标准规范进行宣贯培训,提升有关管理、技术人员的业务能力及技术水平。加强装配式住宅全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监管,全面落实《技术要求》。

三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加快编制装配式建筑全装修相关标准规程,进一步明确设计、施工、验收、运维等技术要求。鼓励各地结合当地实际,依据《技术要求》编制相关设计、审查等技术文件。有条件的地区可进一步提升全装修标准要求,推行菜单式装修和个性化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模式。

四、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,《技术要求》有效期至2019年7月1日。

上一篇:叶浩文:成本高是因为没做真正的装配式建筑

下一篇:住建部:推进装配式建筑 让民众住上全装修房

法律条款 | 站点地图 | 咨询与建议 | 友情链接 | 联系方式
地址: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县经济开发区高铁产业园
电话:18396886155 0537-6869988 0531-81182726 传真:0537-6866766
萌山钢构【奉献绿色节能建筑 打造百年萌山钢构】版权所有-山东萌山钢构工程有限公司   
鲁ICP备18020538号-1